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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强制报废车辆怎么处理

一、

摩托车强制报废车辆怎么处理

摩托车强制报废需要去车管所办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机动车回收企业代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办理程序主要是: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等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资料图】

2.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3.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等文件的,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二、

车辆报废后还能开吗

强制报废的汽车不能上路。驾驶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强制报废的情形: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

车辆报废的钱什么时候到账

车辆报废补贴款找政府财政部门领。找法网提醒您,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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